河南洛宁:代表委员“零距离”见证执行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强化执行监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10月26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马海鸽、王志勇,县政协委员李珂珂、王彦军及检察院干警,共同见证、监督洛宁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工作。

张某涛与张某阳因合同纠纷起诉至洛宁法院。洛宁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张某阳一次性偿还张某涛7000元。张某阳在判决生效后,迟迟未履行。张某涛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日清晨7点,执行局干警根据申请人张某涛提供的线索赶到被执行人张某阳家中,当执行局干警准备敲门时,被执行人张某阳正好准备出门,被“堵”了个正着。

“我什么法律文书都没收到。”“我都不知道有这件事。”“你们抓什么?”在拘传回法院的路上,被执行人张某阳一顿“输出”,装作自己根本不知道的样子。执行局干警见状,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后果。车行半途,张某阳一改开始的“嘴硬”,表示现在就把钱转过去,当场履行完毕所有欠款。

卓某驾驶小轿车与驾驶电动车的吉某相撞,造成吉某受伤及车辆损坏。后者起诉至洛宁法院。洛宁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卓某赔偿原告吉某6万余元。卓某在偿还部分赔偿款之后未按时偿还剩余赔偿款。吉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日清晨7点,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卓某家中,将卓某强制拘传回洛宁法院。迫于要负刑事责任的压力,卓某当场与吉某达成和解,当场履行15000元。

截至17点30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7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终结8件,到位金额14.1万元。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结束后,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参与这次行动,真切地感受到执行干警为了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所做的努力以及执行工作的不易,对法院工作有了直观的认识和更深的理解。

据了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执行工作,是洛宁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一大举措,有助于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主动履行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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