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事件最新进展

几天前,长春网友“老钱大哥”在微博中讲述,他朋友在长春站买康师傅冰糖雪梨,买到的竟是一种名为“菲林格”牌的冰糖雪梨。记者采访发现,“菲林格”竟与多个知名饮料品牌“撞脸”。律师认为,“菲林格”构成不正当竞争。

27日,“菲林格”事件已经进入第13天,南关工商分局的工作有了新进展。据了解,执法人员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后终于查到了“菲林格”经销商的办公地点,地点在桃源路附近,目前执法人员已经去现场调查具体情况。

南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市工商局提供的“菲林格”材料,“菲林格”在长春注册的办公地点显示的是陕西路附近,可是,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并没发现经销商的办公地点,后来经过多次走访调查,终于在桃源路附近发现了“菲林格”经销商的库房。但他们赶到库房时,并没发现此前《长春晚报》报道过的饮料踪影。现场,执法人员找到了经销商,他承认之前曾销售过“菲林格”的饮料。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经销商已经把相关的证件提交给南关工商分局,但是目前还不能判定桃源路附近的这家销售商是“菲林格”设在长春的销售点。由于生产厂家在石家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定,“菲林格”一事须由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南关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正在整理有关“菲林格”的材料,随后,将把材料移交给他们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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